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\體育組|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8月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 1141570819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,學生溺水死亡發生 地點皆為無救生設備與人員之場所,且發生時間集中在學 生放假期間。
三、近日偶有大雨情形,考量學生(家庭)於假期間,參與露 營或健行等各式活動規劃戲水、涉溪情形,或者從事水域 遊憩(含游泳、衝浪、潛水、獨木舟等)等活動可能性 高,請務必落實水域及遊憩安全宣導,且應穿著救生衣並 選擇合法水域場所、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 點戲水,強化學生水域安全觀念,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 生。
四、另近日學生參與民間業者辦理營隊偶有爭議,請學生與家長選擇合法營隊,並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, 注意水域活動安全,檢視實際活動內容是否與口頭或書面 契約約定相符,並要求營隊活動主辦單位說明安全防護與 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,且應輔導學生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 期間發生疾病或事故,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,得主動 尋求學校協助;學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。
五、請貴校務必重視水域安全宣導,相關資訊請逕至雲端硬碟 (網址: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 /1S0w5Pu40IanIsqydLnu9ZFMbkaa7wSi6)下載,說明如 下: (一)水域安全教育宣導文宣5份。 (二)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告「新北市危險水域一覽表」1 份。 (三)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公告「我國目前禁止或限制水域遊 憩活動海域範圍」1份,請依據相關法令勿於公告禁止之 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,避免違規與罰則。 (四)教育部體育署(下稱體育署)發佈「選擇安全地點,露 營戲水有保障」資訊1份。 (五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佈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 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」。 (六)內政部消防署發布113年消防機關執行水域事故救援統計 分析及民眾水域活動資訊服務網懶人包資訊。 (七)基北北桃易發生危險之開放性水域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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