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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國民小學

公告資訊
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全部周邊人行道,自114年5月2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\生教組|

一、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。 

二、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預告文山區 木柵國民小學(地址: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191號)全部 周邊人行道,自114年5月2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。 三、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)公 告網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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