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\衛生組|
一、依據本局「114年臺北市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促進及衛教服務 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114年補助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。
(二)補助期間: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(113學年六年 級學生補助至114年6月30日止)。
(三)使用方式: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至 165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(合約院所偶有異動,最新名單 詳本局網站/主題專區/兒童及青少年保健/臺北市高 度近視防治)。
(四)補助內容:
1、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:散瞳前後驗光、裸視視力、 最佳矯正視力、裂隙燈檢查及衛教指導。
2、補助範圍為「專業視力檢查費」及「掛號費」。如檢 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,或有其他醫療需求,需另行循 健保方式就診,不含在本補助範圍內。
三、檢送「臺北市114年高度近視防治服務—定期做檢查預防近 視A++」宣導海報電子檔(如附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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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2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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