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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大安國民小學

公告資訊

有關「黃梔」、「黃槴」是否為同一物種之合法名稱,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研析「梔」為正確用字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\衛生組|

1.根據Flora of Taiwan, vol. 4 (1978)及Flora of Taiwan, ed. 2 vol. 4 (1998)之描述,臺灣原生之黃梔 屬植物僅1種,即山黃梔(Gardenia jasminoides J.Ellis)。1999年時,為方便一般讀者閱讀而出版的「臺灣維管束植物簡誌第四卷」,誤將黃梔屬誤植為「黃槴屬」,山黃梔誤植為「山黃槴」,此後部分書籍或網站因參考引用,致此錯誤中文名持續造成影響。 2.根據教育部「異體字字典」之說明,「槴」音同「戶」,是指藉書具或取魚具。槴字本意與梔字本意相去甚遠,為避免錯誤資訊擴散,敬請參酌,相關文宣或網頁如有誤用處,惠予修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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